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公务员回避规定》中“近姻亲关...

《公务员回避规定》中“近姻亲关系”怎么理解?

《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第四项规定:“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请问“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中的“兄弟姐妹”是否包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12371网友sr5t7s

lv 1

发布时间:2024-08-01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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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⑴夫妻关系;⑵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个人认为应该看是否一起生活,社会有无交集。具体建议咨询当地组织人事部门。

党务小巫

lv 5

发布于:2024-08-01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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