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召开党委会的组织程序问题
非党委委员在上级明确其主持单位工作期间,是否有权限召集本单位党委委员、亲自主持召开本单位的党委会会议?
有一个县级市政府职能部门(局委),由于本单位党政一把手(党委书记、局长)职位均空缺,该县级市市委主要领导召开市常委会研究后,经市委组织部门向这个单位全体干群宣布,由该局委下属事业单位正职主持该局委全面工作。这名事业单位正职并非该局委的党委委员。
请问,这位暂时主持工作的、非该单位党委委员的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是否有权限就本单位的“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召集本单位党委委员、亲自主持召开单位的党委会会议?
有一个县级市政府职能部门(局委),由于本单位党政一把手(党委书记、局长)职位均空缺,该县级市市委主要领导召开市常委会研究后,经市委组织部门向这个单位全体干群宣布,由该局委下属事业单位正职主持该局委全面工作。这名事业单位正职并非该局委的党委委员。
请问,这位暂时主持工作的、非该单位党委委员的下属事业单位正职,是否有权限就本单位的“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召集本单位党委委员、亲自主持召开单位的党委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