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商会8名党员,B商会基金会1名党员,可否成立联合党支部?
A商会已成立党支部、党员8人,B商会基金会党员1人,AB负责人交叉任职、合署办公,B商会基金会可否将1名党员转入A商会党支部,申请成立联合党支部?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五条 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请参考。
孙平
lv 7
发布于:2024-07-05 15:42
按照您提供的问题描述,这并不直接符合成立联合党支部的直接条件,建议报两者的共同上级党组织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第五条……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7-04 16:46
联合党支部成立的条件是: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的同类型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也可跨行业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可由本支部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显然A商会已有党支部,个人认为不能与B商会成立联合党支部,建议咨询其共同的上级党组织。
党务小巫
lv 5
发布于:2024-07-04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