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发展对象受到政务警告是否必须重...

发展对象受到政务警告是否必须重新申请入党?

本人2015担任村委主任,2020离任担任村委,以往村支部书记不让入党,2020年上派支部书记同意申请入党,走到发展转预备期,同届支部书记告状到纪委审查后每人给了一个处分,我是行政警告半年,处分到期后镇织组委员让新写申请入党,以前作废,必须这样吗?

12371网友erkgi7

lv 1

发布时间:2024-04-28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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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让新写申请入党的做法是不妥的。即使是受了行政警告处分、政审不合格,也不必重复多次写入党申请。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说明,可以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有关情况的口头方式表达入党的愿望,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河北沧州闫美美

lv 6

发布于:2024-05-04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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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其中“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是政审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同时规定“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是存在违纪违法的行为,根据规定应为政治审查不合格的情形,在政务警告处分影响期(半年)期间是不能吸收入党的。其政务处分影响期结束后,应充分结合其表现情况征求上级党委意见,慎重研究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发展。决定不再发展的应召开支部大会研究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备案。

lv 6

发布于:2024-04-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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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警告处分后,镇上党组织是否因为这个处分而取消了您的积极分子资格了呢?如果没有的话,那不应该重新写入党申请,还是应该以积极分子身份继续接受培养考察,等过了半年影响期后,还是有机会发展入党的。即使取消了积极分子资格,保留了入党申请人身份,也不用重新写入党申请的。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04-2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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