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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怎么确定考核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立案调查,当年结案;2022年给予严重警告处分,2023年处分期结束后,是否可以补定2020、2021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

热心市民小萨

lv 1

发布时间:2024-04-1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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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立案调查,当年结案;2021年市纪委送达处分文件,单位2021年没能下达处分,2022年下达严重警告处分,2023年处分期结束后,是否可以补定2020、2021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

热心市民小萨

lv 1

发布于:2024-04-15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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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给的严重警告处分是2020年立案调查那件事吗?如果是,那不叫2020年当年结案,2022年结案的,按照中组部1998年19号文件,严重警告是不能补定等次的。政务警告可以,再就是看省纪委、组织部有没有文件规定了

12371网友osnjum

lv 2

发布于:2024-04-15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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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中组部《关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
      一、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三、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
  四、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1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2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五、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六、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检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一、二、三、四、五条的规定办理。
  七、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到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情况确定其考核等次。
  企业、事业单位对受党纪处分人员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信仰与荣光

lv 9

发布于:2024-04-13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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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规定,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东方红

lv 5

发布于:2024-04-1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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