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印章因损坏或机构变动而停止使用后,应及时缴回原制发机关。收回的旧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旧印章,须经机关领导人批准。2人监销。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4-03 20:16
首先,党支部需要向上级党委提出更换印章的请示,并附上相关的理由和证明材料,如印章的磨损情况等。上级党委在收到请示后,会进行审查并给出批复。在获得上级党委批复后,党支部可以凭此批复到正规制章社刻制新的印章。新印章刻制完成后,党支部需要行文并附上新印章的印件,向上级党委报告,并声明自何时起启用新印章。在启用新印章时,党支部需要将原来的旧印章上缴给上级党委。上级党委会对上缴的旧印章进行销毁,并登记备案,以确保旧印章不再被使用。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4-04-03 12:37
印文没有发生变化一般不需要登报。向公安机关及上级党组织留个印鉴即可,旧的公章按照实物档案进行管理。
向上级党组织申请、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到公安机关备案、上交旧章、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刻制新章。
各个地方的要求可能不同
一般不需要进行登报处理,顶多发个更换印章的函给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