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一般应当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补选。
这个委员已经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职务的或者各种原因缺额了的,要进行补选。
一般应由支部委员会提出意见,呈报请示,得到上级党组织同意,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党支部要将本届支部委员会补选委员的时间、理由、名单,酝酿候选人的方法及选举办法书面向上级党委报告。
党支部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缺额,影响党支部工作正常开展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增补。增补支部委员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支部委员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只要经过支部党员大会多数通过即为有效,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你的表述过于简单,需要进行怎样的调整等具体情况不明,难以准确解答。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1-17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