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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会议涉及记录人员需要回避吗?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规定回避情形,是只有最后讨论决定任免的党委(组)会议才需要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还是前面分析和动议(五人小组)会和中间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亲属,也需要回避吗?另外,前面三个会议,如果讨论干部人事议题涉及记录人员,记录人员是否需要回避?

12371网友9xj1a5

lv 1

发布时间:2023-10-2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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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涉及本人或亲属的需要回避。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10-2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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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问题,只要是涉及重大的事情与本人,亲属要求回避的,必须回避,如果讨论干部人事议题涉及记录人员,记录人员更需要回避,可换成其他记录人员。

天籁

lv 9

发布于:2023-10-2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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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涉及本人或亲属,以上会议均需回避。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10-25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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