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这样。如要向所属行政部门和单位下文,应以单位的名义发文。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10-16 12:53
党政互不发文,这是基本原则。如果要行文的话,可以和单位同级行政部门联合行文。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10-16 11:12
实践中是可以的,比如“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其实施办法。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10-16 10:45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10-16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