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可以举办积极分子培训班,但发展对象培训班应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举办。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9-29 15:27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党组织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发展对象在教育培养考察期间,应当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因此,党总支、党支部都能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没有限制培训主体。
但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他们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9-28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