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父母政治面貌不同,非户籍地居住...

父母政治面貌不同,非户籍地居住,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函要分开吗?

父亲是党员,母亲是群众,住在同一地址,但现居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同,现居城市已经居住9年,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函要分开吗?

12371网友8v00mx

lv 1

发布时间:2023-09-25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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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没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以“现居城市已经居住9年”的社区、小区、街道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材料,如有“历史问题”需深入调查的,可以追溯到原户籍地。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9-2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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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分析父母是否有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是否有党组织。
政审对象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其政治审查工作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负责。
首先,由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出具政审对象基本情况,提供给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
其次,单位主管部门或居住地党组织对政审对象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后,出具政审材料并盖章。
最后,政审材料报上级党委加盖公章后,提供给调查单位。
参考链接:https://www.12371.cn/2022/08/18/ARTI1660816526673562.shtml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26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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