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党政换届,各级党组织领导和行政干部都由党委常委任命合规吗?
某公立高校公布了中层党政换届通知,各级党组织领导和行政干部同样程序任命由党委常委任命,没有党员大会选举各级委员会委员、各级委员会委员选举书记副书记程序。文件中写明“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这是否违反党的组织原则?
网友的回答
党章规定,在党的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党的各级组织在行使这项职权时,一般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1)上级党组织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即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上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调动或者指派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时,可同时任免其委员职务。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委员兼任,上级党组织调动或者指派时,可同时任免其党委委员职务。)
(2)上级党组织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办事。
(3)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原则上都应选举产生。上级党组织对其进行调动或者指派,一定要慎重,必须是确系工作需要。
(1)上级党组织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即只能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上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调动或者指派基层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时,可同时任免其委员职务。党的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书记一般由同级党委委员兼任,上级党组织调动或者指派时,可同时任免其党委委员职务。)
(2)上级党组织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办事。
(3)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原则上都应选举产生。上级党组织对其进行调动或者指派,一定要慎重,必须是确系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