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央企党组成员能否兼任二级单位的...

央企党组成员能否兼任二级单位的党委书记?

背景:某央企在某地设立一家研究院,系二级单位,由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任院长和董事长,能否由其兼任党委书记?

12371网友9agb4k

lv 1

发布时间:2023-09-05 11:12

浏览3338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0)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可以兼任的,但须将其组织关系转到该二级单位党委。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9-05 16:2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该研究院董事长已经由集团一名党组成员担任,不宜再安排集团另一名党组成员担任,否则上下级班子重叠过高,在班子分工上是否得当。
为理顺权责边界,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四条第二款中规定,“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党委书记可单独配备。同时,建议院长可由党委书记兼任,或单独配备。

卧龙同学

lv 6

发布于:2023-09-05 13:5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根据描述结合党内有关规定,上级党组织委员可以兼任下级党组织负责人。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9-05 11:3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