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更换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是不是要重新开具?
我是今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公司无党组织,公司所在地党支部以人员流动性太大,工作关系不稳定为由,必须要求在6个月试用期过之后才接受我的组织关系,建议我将组织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而户籍所在地之前答应接收,现在又以人和党组织不分离,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和社保绑定等理由,不接收我的组织关系。请问这种情况,我的组织关系应该转到哪里?因为之前户籍所在地答应接收,因此介绍信抬头也已经写了户籍所在地的党支部,假如我再转到公司这边,介绍信是不是需要学校重新开具?
网友的回答
要求在6个月试用期过之后才接收组织关系是没有依据的。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中明确: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以及不按规定回执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上级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组织关系转接中,需要本人确认便于参加组织生活的目的地党组织,再查看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基本条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若本人符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条件,而目标单位、高校、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生本人可向其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反馈,组织部门会依规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建议您这边继续与公司所在地党支部联系,或通过公司有关人员与党支部沟通,及时办理转入。
关于介绍信的问题,如果介绍信目标党支部变化的话,需要重新开具纸质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