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企业党支部党员不足7名,决策事项较多,可否设立支委委员?
现实工作中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新成立不久的国资独立法人企业,批准成立了党支部,有了党支部书记,由党员数不足7名,没有设立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但是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企业,现在法人治理结构也健全,董事会也组建,且新公司需要决策事项也多。像这种情况,为了保证重大经营事项前置审议,能否在党员数不足7名情况下设立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
网友的回答
党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上级党的委员会决定。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可分别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委员名额多的还可以设支部副书记、青年委员、保卫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可不建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8-14 14:57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不具备设立支部委员会条件。建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有关决策事项。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14 14:29
不可以,党员人数未达到要求,可以党员大会研究决策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条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李向龙
lv 9
发布于:2023-08-1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