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党员组织关系接收方审核出材料有问题,可以只盖党支部的章吗?
大学生毕业后,党员材料转接到地方,地方审核出党员材料中存在问题,需要出现问题的学校开具证明,要求这份证明上盖党支部和党委的章,学校这边说只能盖党支部的,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只盖党支部的?
网友的回答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央组织部在《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修订式样的通知》中,对《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做了明确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式三联,每联右上角的序号由转出地党组织填写。党员基本情况及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负责如实填写;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上一级党委负责填写或刻制固定条章签印;落款处不填写转出地党组织名称,按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清晰加盖公章即可。”大学生毕业后,党员材料转接到地方,地方审核出党员材料中存在问题,需要出现问题的学校开具证明,情况证明建议盖基层党委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