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申请入党时跟转发展对象时填写的...

申请入党时跟转发展对象时填写的参加工作时间不同怎么处理?

本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21年8月在本地单位做合同工且申请入党,2022年底考取本地事业单位,申请入党时填写的参加工作时间为2013年7月,转发展对象时因已考取本地事业编,2013到2016年工作的劳动合同已丢失,故当时填写的参加工作时间跟事业编档案的一致为2016年6月,现审查时说这个时间有矛盾,请问应该怎么处理好?

12371网友pl29wd

lv 1

发布时间:2023-08-02 10:02

浏览5320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1)

网友的回答

有关于档案中时间不一致的问题,一般按照“最先最早”的原则,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证明、社保证明、工资证明等)。在提供证明的前提下,建议个人对错写参加工作时间的情况书面说明,连同证明材料一并交审查单位。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02 15:4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