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党员2人是否一定要成立联合党支部?
想请教一下: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章第五条要求,“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第八条要求,“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目前我单位(国有企业)有个对外咨询项目派出党员2人,驻异地工作9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一定要联合当地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
目前我单位(国有企业)有个对外咨询项目派出党员2人,驻异地工作9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一定要联合当地单位成立联合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