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基层党支部,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20%差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在选举大会(暂时休会),召开新成立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复会后应当及时向党员大会宣布书记选举结果和各委员分工,选举结果书面报上级党委核实批复。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7-27 09:52
1、可以由上级党委直接指派。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2、选举参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进行。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7-26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