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换了行政单位可以在原单位继续培养成预备党员吗?
两个单位党组织归属同一个党委管理,党组织和行政组织是两套系统吧,是否可以继续在原党组织培养成为预备党员?入党介绍人也是原党组织的党员。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不可以。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7-26 15:26
应当将发展党员材料移交到新单位党组织,由新单位继续培养。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3-07-26 14:40
不可以,需要转入新的党支部继续培养。
依据站内链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hujz
lv 8
发布于:2023-07-26 12:27
不可以。需要转移到新的党支部继续培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7-2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