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与人事档案存放问题
本人在外省工作,工作单位只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没有资质接收保存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于是,本人的人事档案已经交由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但因工作单位调动,所以党员档案没有和人事档案一起放到人才交流中心,党员档案放在了户籍地镇党委保存,请问这样符合规范吗?以后还能有机会把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归在一起吗?
网友的回答
建议后续结合工作单位及上级有关要求实际,在单位有人事档案、党员档案接收权限,将其转入工作单位统一保存,若短期内无法实现,则可将人事档案、党员档案一并放入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后续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可提供扫描或复印件用于接收单位审核即可。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3-07-25 16:40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7-24 21:22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有人事档案的不再建党员档案,有关入党材料应存入人事档案。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7-24 19:30
党员档案要么跟人事档案放一起,要么放在你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的上级党委。你现在让镇党委把你的党员档案通过机要通道寄给户籍地人才交流中心和党员档案放一起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