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政审时亲属的居住地因查不到档案拒绝出具,怎么办?
请问发展党员政审时,其亲属A的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因没有接收过A的档案,所以无法出具政审回函,经确认,A的档案在退休前的原单位,但是原单位早已注销,请问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
网友的回答
《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政审对象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对其情况不了解的,党组织应主动找本人和有关人员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了解有关情况。必要时,可向政审对象以前的学习、工作单位(居住地)党组织了解情况。政审对象接收党组织审查时,要忠诚老实,主动向党组织提供情况和线索,积极配合党组织搞好政治审查,不能回避和隐瞒问题。”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7-21 16:58
各地对于出具政审回函一般都有相关规定的。
建议咨询亲属A的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如果无法出具回函,可以再咨询其上级党组织。
盐城张勇
lv 8
发布于:2023-07-21 16:49
政审是户籍所在地出具材料和居住地没有关系。
杨利吉
lv 7
发布于:2023-07-21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