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预备党员需转入社区发展,社区认为缺材料应该如何处理?
我是2023届北京本科毕业生,预备党员身份现需要将关系转至新疆社区进行后续发展,社区管委会同意接收。但表示我的材料里缺以下内容。
1、党支部入党申请人的一个月内谈话记录
2、支委会确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
3、关于积极分子的公示(班级内公示)
4、关于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5、关于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6、关于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7、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8、关于同志的预审意见
9、关于同志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
10、谈话情况及入党的意见(入党志愿书上写了)
请问按照高校要求,我的材料是完善至目前阶段的,根据预审表上准备齐全的,这种我应当如何解决呢?以上所示按照学校要求这些内容是不进入党员档案的。
学校给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可以吗?
1、党支部入党申请人的一个月内谈话记录
2、支委会确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
3、关于积极分子的公示(班级内公示)
4、关于同志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5、关于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
6、关于同意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7、关于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8、关于同志的预审意见
9、关于同志预备党员的审批意见
10、谈话情况及入党的意见(入党志愿书上写了)
请问按照高校要求,我的材料是完善至目前阶段的,根据预审表上准备齐全的,这种我应当如何解决呢?以上所示按照学校要求这些内容是不进入党员档案的。
学校给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