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的审批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可以吗?
去年12月底我单位发展对象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同意吸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上级党组织因种种原因未能在3个月内予以审批,主要就是在新冠疫情放开管控后,机关党委成员因陆续感染新冠病毒进行居家隔离康复治疗,5月下旬机关党委终于召开会议同意我支部的意见,接收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报到市直工委组织部后,说超过了3个月,不予签字盖章备案。请问这要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其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其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会影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会影响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培养教育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