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否算异地入党?是否会被取消党员身份?
我于2000年退伍,待业2年多,2002年下半年安排到当地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为自收自支单位,经常没有业务所以发不上工资,单位领导就鼓励职工自己创业或外出务工,单位每个月给发100元钱并保留编制也就是公职人员身份(只是口头说,没有任何文件或资料记录),其实这时已经很多人就因无法领到工资已经外出创业或打工了,(单位总的有二百多人,创业或打工的有一百多人,我在的是局二级机构,局直和个别收入高的二级机构能发工资的部分人员在岗),我在2003结婚有了孩子后后生活越来越困难,甚至为了每个月三四百块钱我和单位几个人在下班以后为单位打扫卫生,但还是不够养家,于是我响应单位领导号召于2005年在当地找了一家企业打工,一干就是十余年,期间因工作学习等表现较好2010年时就在打工的单位入了党并于次年转正,入党时也没有与编制所在单位联系,入党后一直都履行了党员义务。2019年县里在乡镇成了一家新单位,所有有编制的人员可通过考试选调,我就报名并通过考试选调到乡镇新单位工作,2023年县人社局整理档案时说我属异地入党,需要党组织取消我的党员身份。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保留党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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