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不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续该如何处置?
支部党员大会不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后续该如何处置?
网友的回答
这个需要具体明确是什么原因,但不管什么原因,如果不予接收,那么继续按照发展对象进行培养,直到接收。
第一,如果是名额有限,一般需要等到下次有名额的时候再行研究接收。
第二,如果是该名党员的材料有问题,那么需要重新整理好材料,待党支部再次召开党员大会时进行研究。
第三,如果是党支部认为该同志不具备党员的条件,那么需要继续按照发展对象进行培养,直到觉得成熟符合条件再行研究。
第四,有种特殊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也不要着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所以,到了新的党支部后,仍可按照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直到党支部认为合格研究通过。
第一,如果是名额有限,一般需要等到下次有名额的时候再行研究接收。
第二,如果是该名党员的材料有问题,那么需要重新整理好材料,待党支部再次召开党员大会时进行研究。
第三,如果是党支部认为该同志不具备党员的条件,那么需要继续按照发展对象进行培养,直到觉得成熟符合条件再行研究。
第四,有种特殊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也不要着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所以,到了新的党支部后,仍可按照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直到党支部认为合格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