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问题一:请问关于转正会,是应该我一个一个去联系人,还是应该村支书通知的?
问题二:实际应到人数应该怎么算?之前我看到有人说什么“五类人员”不计入应到会人员基数,如果有“五类人员”的话,请问这个是在哪个文件里有写的?这“五类人员”的符合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东西来证明是这“五类人员”吗?
问题二:实际应到人数应该怎么算?之前我看到有人说什么“五类人员”不计入应到会人员基数,如果有“五类人员”的话,请问这个是在哪个文件里有写的?这“五类人员”的符合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东西来证明是这“五类人员”吗?
网友的回答
根据你所述情况,第一,应以支部名义通知到每个党员,至于是谁具体办理此事,由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即可;第二,只有进行选举的支部大会,有八种情形的党员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具体规定是: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在有关工作问答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
(3)被停止党籍的;
(4)在留党察看期间的;
(5)被依法留置、逮捕的;
(6)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7)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8)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
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在有关工作问答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
(3)被停止党籍的;
(4)在留党察看期间的;
(5)被依法留置、逮捕的;
(6)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7)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8)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本人提出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