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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

我是2023届的应届毕业生,是一名预备党员,今年毕业在马鞍山找到了自己的工作,但是自己的公司里面没有基层党支部,且我属于那种外派到别的单位进行工作的员工,所以无法对我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接收。我的户籍所在地也不是安徽省本的,因为我不在户籍所在地工作,且我还需要转正,需要组织对我进行培养、考察,但是户籍所在地的党办回复我说不建议接收我的组织关系,请问我应该怎么做啊?

12371网友wv2e2y

lv 1

发布时间:2023-06-1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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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6-13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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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管理该公司的上级党委,咨询相关的问题,请求党委协调安置。
2、单位没有设党组织的,一般首选应当是居住地党组织(社区、小区、街道、自然村等)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6-1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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