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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停止党籍后,恢复党籍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明确: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和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时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
  具体执行过程中,恢复党籍的程序应该如何把握和执行?要注意哪些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

12371网友xrgy3z

lv 2

发布时间:2023-06-0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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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党籍的党员申请恢复党籍流程
  一、持以下材料向支部提出恢复党籍的申请。
  1、本人手写一份失联期间的思想汇报。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失联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总结;对失联期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政治情况进行总结;对本人失去与党组织的联系的情况有何认识;今后在工作生活中,要如何做好一个党员。
  2、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说明。要求如实说明每一阶段的现实情况,做出说明的责任人要签字,并留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3、本人手写的恢复党籍申请书。
  二、我支部接到申请后,对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申请和核查情况向全体党员公示(通过流动党员支部微信群和QQ群)。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定期将恢复党籍申请和核查情况提交总支委员会研究讨论(总支成立前提交局党委研究讨论)并作出是否恢复党籍的决定。
  四、将总支(或局党委)做出的决定通知本人。
  五、对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党章规定的申诉途径提出申诉。
  六、对于长期在外地生活工作的,恢复党籍后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迁至工作生活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以便参加组织活动。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6-07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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