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入党志愿书遗失就应该是问题党员...

入党志愿书遗失就应该是问题党员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吗?

  本人于2009年11月25日在学校就读期间被发展成为预备党员。2010年6月从学校毕业之后,组织关系转回原户口所在地,同年11月份申请转为正式党员,此后每年一直按时缴纳党费。直至2020年,本人意将个人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地(成都)所在的党支部,在转的过程中发现个人的入党志愿书遗失(但是党务系统有我个人信息),本人多次与负责组织关系的同志沟通,申请补办遗失的入党志愿书,但是始终无果。
  从2020年直至今日,我一直没有放弃补办志愿书的想法,也没有忘记作为一个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后来遇到的问题是,我的组织关系没法转出,我继续缴纳党费却被拒绝,
  并且被告知我是问题党员,不会承认我的党籍,这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党员来说是多么严重的问题啊,我入党这么多年,一直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在疫情时期还前往一线做志愿者,也从未犯过任何纪律性的错误,仅是因为不知道在哪个环节被遗失的入党志愿书,就被冠上这样的称谓,实在是觉得有些委屈。

  以上内容为本人的申诉内容,以下内容则为回复内容: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你于2010年6月份将个人预备党员信息转到若水社区,若水社区将你作为预备党员录入党务系统,并按程序于11月份讨论转为正式党员,但当时你个人档案没有一并转到冕宁县委组织部,当时对党员管理不是很规范,没有及时查找档案,直到2020年全国清理党员档案时发现县委组织并无你个人党员档案,因此认定为问题党员,不予承认党员身份。
  按照党员发展相关条例和《党章》规定,党员接转组织关系一并将档案转到接收地的规定,在你转出党员组织关系时,应由转出地支部将你档案密封一并寄送到接收支部地县委组织部,但当时你的组织关系转出地支部并未将你档案寄到冕宁县委组织部。建议你重新申请入党。

  本人对于这样发回复有几点疑问:
  1、据了解,党员在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时候是需要全套材料(入党志愿书)的,所以如果当时没有我的材料,又怎么会给我讨论转正呢?并且当时经手的支部书记可以证明确实有我的材料,所以不存在学校没有给我转寄材料的情况,而是因为所说的党员管理不规范,造成了我转正后的材料遗失,故而没有交到县委组织部。
  2、我于2010年11月份讨论转为正式党员,此后一直缴纳党费至2020年,现在是因为档案遗失所以被判定为问题党员,不承认党员的身份吗?
  3、何为问题党员?仅仅是因为个人档案材料遗失作为判定标准吗?

12371网友e0pl6i

lv 1

发布时间:2023-06-0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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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单单少了入党志愿书?党员档案内其他的原始发展资料呢?如果发展程序正常的话,相关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培养介绍人、会议记录、公示政审、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批准批复材料可以提供给当地县级组织部门佐证认定,应当会起一定作用。
2、还需要搞清楚你的党员档案,是从哪里转到哪里?由什么单位部门保管?当时接收时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6-0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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