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入党审批超时限不被认可党员身份...

入党审批超时限不被认可党员身份,怎么处理?

2020年6月19日,支部会研究接收为预备党员;县直工委审批时间为2021年1月4日,审批时限超出半年。
2021年6年24月,支部会研究转正;县直工委审批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审批时间超出3个月。
因为出现以上原因,组织部门不认可党员身份,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12371网友zrruh0

lv 1

发布时间:2023-06-0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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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1、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支部委员会审查,基层党委预审,重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等)。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必然会影响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委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2、对于因党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之日算起。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6-06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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