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积极分子考察一年后到新单位继续...

积极分子考察一年后到新单位继续培养,需要补交考察情况吗?

情况:一学生高职大二上学期(2020年11月)确定为积极分子,考察一年(大三上学期2021年11月)后未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该同学大三(2021年12月-2022年7月)在校外实习后,专升本9月到本科学校学习,并经半年考察后(2023年5月)继续培养发展为发展对象。
问:大三实习期间考察情况缺少, 是否需要到原学校开具情况说明?若要,那具体内容怎么写?或者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12371网友s119kf

lv 1

发布时间:2023-05-23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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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具体考察的时间、考察情况由党组织决定,大三实习阶段,也可以请实习单位、所在学校等出具对您的思想和工作评价,作为考察的辅助材料。据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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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应转入新单位,到新单位后应重新确定培养人继续培养考察。具体考察的时间考察情况由党组织决定。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2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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