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
或者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
《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首先选举书记,并明确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分工。如果设副书记,则还要选举副书记,如果不设副书记,则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设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保卫)委员、群工委员中的某一委员。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20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