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党组的单位,发展党员还需要由党组审核把关,主要体现在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两个阶段。
党组审核把关是在支部之后,(机关)党委之前。
必须党组同意,才能提交(机关)党委讨论。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党组审核把关后报工委审批。本认为是在支部大会后。但是最近上级部门要求先党组讨论。所以对这个问题急需要有关部门给予明确答复。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机关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据此,应先召开支部大会形成决议,再经党组(党组性质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16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