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丢失,如何申请补办?
本人在大学入党,毕业后档案转到校外人才市场,后一直没有关注,一直在前公司正常过组织生活及交纳党费,现换工作后要转移党组织关系时才获悉,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均不在前单位,也不在重庆任何人才市场,不清楚是什么时候在哪里遗失了。因为已经离职,前公司要求本月内必须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否则将以未过组织生活为由注销党籍,但是因为没有党员档案,所以无法转出组织关系。
现咨询如何申请补办党员档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是什么?
现咨询如何申请补办党员档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具体流程是什么?
网友的回答
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以下简称《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缺失或党员档案遗失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同本人谈话、找有关党组织了解情况、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其党员身份进行核实认定。对认定党员身份,或其原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需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的,乡镇(街道)等党(工)委要在其补填的《入党志愿书》(可不进行编号)“备注栏”中说明有关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连同本人的情况说明、相关党组织和党员的证明材料等,一并存入本人党员档案(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由乡镇(街道)等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
确因年代久远,所在党组织发生变化、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离世或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无法查找等情况,对长期为党工作、一贯表现较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相关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确认党员身份后,按有关程序补办《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
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党员档案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不断提高党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自己可以到学校问一下,党员档案是不是还留在学校。当时是否将党员档案和人事档案的资料装在一起了。不知道题主是何时毕业,何时入党的,所以有几个问题自己可以想一下。一是当时转接党组织关系时,学校有没有给开介绍信,如果有,那么介绍信的回执联是由哪个单位填写的?是前公司吗?二是转接党组织关系时自己有没有接触过党员档案?三是何时入党,你的党员信息有没有录入系统,比如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一般来讲,党员档案是党员身份的一个重要证明。除此之外介绍信也是党员身份的一个重要证明。现在转接党组织关系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在系统内操作。是线下利用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到接收单位报到。
如果是个人现在想补办党员档案,一般是不建议的。因为入党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资料,叫作入党志愿书。这个资料里涉及的签字盖章还有时间问题,流程多,耗时长。涉及的人比较多,比如你的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有的单位还有党总支书记)、上级党组织安排的谈话人,等等)。
如果是接收单位要求你补党员档案,可以参考如下步骤。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现单位党支部)
党支部向其入党地单位发函,征询该党员档案的下落,能找回党员档案的予以存档。不能找回党员档案的,派人前往其入党地单位调查或发函,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党组织相关记录、走访有关人员,查找相关证明该党员身份的档案纪录、文件、表彰证书等材料,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现单位人事部门)本人人事档案中,关于党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党费证、优秀党员表彰文件或证书、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证明等。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要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准备党籍证明材料(本人和原单位党支部、党委)
(一)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本人要写清何时何地入党、转正,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详细写明党员档案遗失前因后果,包括主客观原因。
(二)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以入党介绍人为第一人称,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以本人签字或盖章为准。
(三)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四)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五)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党组织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递交审定认可(现单位党委)
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先送上级基层党委审核,审核合格后,送交上级机关工委(或上级党委)、地方党委组织部审定认可。审定认可后,由地方党委组织部发放《入党志愿书》,按程序完成补办手续。
四、按照程序补办手续(现单位党支部、党委)
对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经地方党委组织部审定认可的,由党员现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一)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二)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三)将有关人事、党籍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以此说明需向党组织说明党员档案补办的具体情况。
(四)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即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五)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一般来讲,党员档案是党员身份的一个重要证明。除此之外介绍信也是党员身份的一个重要证明。现在转接党组织关系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在系统内操作。是线下利用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到接收单位报到。
如果是个人现在想补办党员档案,一般是不建议的。因为入党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资料,叫作入党志愿书。这个资料里涉及的签字盖章还有时间问题,流程多,耗时长。涉及的人比较多,比如你的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书记(有的单位还有党总支书记)、上级党组织安排的谈话人,等等)。
如果是接收单位要求你补党员档案,可以参考如下步骤。
一、调查核实,确认党员身份(现单位党支部)
党支部向其入党地单位发函,征询该党员档案的下落,能找回党员档案的予以存档。不能找回党员档案的,派人前往其入党地单位调查或发函,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党组织相关记录、走访有关人员,查找相关证明该党员身份的档案纪录、文件、表彰证书等材料,核实其党员身份的真实性。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现单位人事部门)本人人事档案中,关于党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党费证、优秀党员表彰文件或证书、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证明等。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要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准备党籍证明材料(本人和原单位党支部、党委)
(一)本人有关入党情况说明。本人要写清何时何地入党、转正,入党介绍人是谁,党支部书记是谁等情况,详细写明党员档案遗失前因后果,包括主客观原因。
(二)入党介绍人的证明材料。以入党介绍人为第一人称,写清何时何地介绍其入党等细节。如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去世或无法查找,则应有两名以上熟悉当时情况的党员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以本人签字或盖章为准。
(三)其入党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的证明材料(证明人原则上要党支部书记,如无法找到,可找其他党支部委员)。要写清当时接收其入党的情况。
(四)党支部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五)基层党委讨论接收该同志为预备党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委决议复印件或摘抄件。
上述除本人的情况说明之外的4项证明材料,都必须加盖党组织公章。同时,个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写明提供材料人当时的身份;复印件或摘抄件则要写清材料出处、摘抄人或复印人,以示负责。
三、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递交审定认可(现单位党委)
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先送上级基层党委审核,审核合格后,送交上级机关工委(或上级党委)、地方党委组织部审定认可。审定认可后,由地方党委组织部发放《入党志愿书》,按程序完成补办手续。
四、按照程序补办手续(现单位党支部、党委)
对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经地方党委组织部审定认可的,由党员现所在的党支部负责为其补办《入党志愿书》。
(一)在《入党志愿书》封面上写明:“因《入党志愿书》丢失,×年×月×日补办”,并加盖党支部公章。
(二)补办人如实填写好《入党志愿书》第1页至第7页。填表时应注意,“本人经历”、“奖励或处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栏目应反映入党当时的状况,入党后发生的情况不应填写。但第7页末尾的日期应填入党时的日期,再填上补办的日期,并写上“补填”字样。
(三)将有关人事、党籍证明材料装贴在第7页上,以此说明需向党组织说明党员档案补办的具体情况。
(四)召开支部大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支委会要负责地详细地向全体党员报告调查核实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支委会审查证明材料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支部决议,并将“决议”写入《入党志愿书》第9页中。“决议”的标题应写明“同意×××同志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决议”中要写明党龄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即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支部书记应签名。
(五)党委会作出同意补办《入党志愿书》的决议,并写入《入党志愿书》第10页“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由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将补办的《入党志愿书》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