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5-11 08:14
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可由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如果支委会会议达不到会议有效人数,则建议改由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11 05:35
有支委会的,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即可。
没有支委会,或不能召开支委会的,则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世良
lv 6
发布于:2023-05-10 19:10
确定发展对象一般程序是: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支委会人员不足不能研究确定。
刘文
lv 1
发布于:2023-05-10 18:01
确定发展对象一般程序是: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支委会人数不足不能开会研究确定。
刘文
lv 1
发布于:2023-05-10 18:00
确定发展对象一般程序是:
(1)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2)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将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刘文
lv 1
发布于:2023-05-10 18:00
设有支委会的由支委会讨论研究决定,不设支委会的由党员大会讨论研究决定;最后,书面材料报上级党委备案通过的时间,才是确定的准确时间。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10 16:55
支委会人数超过一半就可以对该事项进行讨论,应当由支委会进行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不需要召开党员大会的。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10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