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设党支部就必然有上级党委,相关“三重一大”事项的单位党支部必须先履行前置程序,然后报上级党委会议决策。
2、具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一般由党员负责人担任书记和委员,由党支部(党总支)对企业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把关。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06 08:37
会不会有这么一个可能,他们就没有“三重一大”权限?
其实,这个问题,也是我所关心的。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二条 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未设立党的组织不宜进行“三重一大”事宜的研究,遇有“三重一大”事宜时建议提报上级单位党组织,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令执行。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3-05-05 20:38
基层组织就是党支部书记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负责召开“三重一大”会议,一般是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事宜涉及具体部门,相应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或直接参会,书记主持会议,党政领导最后表态发言,不能一开会就定了方向和基调,党支部纪检专员必须参会监督,可以研究所在组织响应权限的“三重一大”事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通过相关议题,会议原始记录明确记录所有人发言,以及反对和保留意见的情况。
李晓康
lv 5
发布于:2023-05-05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