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关系转接发现缺少培训证明,怎么办理?
组织关系转接时,接收单位说里面缺少培养对象培训证明,需要找入党支部开证明,入党十年,毕业九年,学校已经没有了,找当时的支部书记,说没有公章了,要盖现在党委的章需要接收单位出函,接收单位说无法出函。又说找上一个所在党委开党员身份证明,毕业后转回的党委说,没开过这个证明。
请问是否必须开具培养对象培训的证明?缴纳十年党费,可否证明党员身份?如果开不了这个证明,党员身份是不是就没有了?
网友的回答
1.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为党员身份证明。
2.缺少培训证明,应找原发展单位(即原学校),学校撤销、合并,应找撤销、合并后的机构(原学校的档案如审批的会议记录等等,肯定是有归档、移交的,只是查找这些材料比较麻烦),可以联系原高校所在地的教委党组织,请他们协助解决此事,因为教委的党组织是高校发展党员的业务主管部门。
发展对象没经培训肯定是不能入党的。
表述中的“缺少”到底是指没培训,还是培训结业材料遗失了?如果是培训结业材料遗失,那么,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最后一页,会有参加培训相关信息的记录和培训机构的印章,可以作为依据。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5-02 09:57
1.可以找当时的支部书记出具手写证明。
2.可以请接收单位出示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原因材料,拿着材料去找原党支部。
3.可以向原支部的上级党委咨询,寻求解决办法。
李晓康
lv 5
发布于:2023-05-01 22:28
通过表述,说明入党在2013年,应参照1990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其第十一条规定,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你需要确认当初是否安排学习了指定文件,没有集中进行培训。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向接收单位进行说明。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你这个问题建议从入党的党支部开始,首先要认定你的党员身份,然后补齐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证明。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4-30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