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党委变更,需要新的党委会重新批复下属联合支部仍然有效吗?
两个国企公司,在19年由主管部门农林扶贫局机关党委下文批复,两个公司成立联合支部,并确定了联合支部的名称。后因农林扶贫局撤销,分开为农村局和林业局,两个公司联合支部的上级党委也变更为另外一个集团公司党委。问题:需要新的上级集团党委承重新下文批复,认定两个公司的联合支部仍然有效吗?
网友的回答
批复仍然有效,不用重新申请,但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原有批复的支部名称可能不太合适,如果有必要更名,则需要向上级打报告申请。
初心2049
lv 8
发布于:2023-04-28 09:53
不需要。如有必要,可以更名。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4-28 06:44
一般不会重新下文批复,只有新设、换届和重组才会。正常情况下,上级党委变更,党支部都需要重新刻章,党委也会召开会议。
李晓康
lv 5
发布于:2023-04-27 22:10
根据描述情况,不需要重新认定。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4-27 21:00
不需要重新认定,如需更名则例外。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4-27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