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预备期内离职,可以转正后转移组织关系吗?
我9月16日预备党员转正,可是可能在转正为正式党员前会离职且考虑创业,党组织关系怎么办?咨询过居住地党群服务中心,建议现在原单位转正后再考虑转出,因为不然居住地党群服务中心会因不了解我的情况而延期转正。那么我可以先离职但是党组织关系还放在原单位等转正后再落到居住地吗?
网友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第三十六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结合你的情况,建议你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只要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应不会延期转正。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第三十六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结合你的情况,建议你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只要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应不会延期转正。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第三十六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结合你的情况,建议你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只要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应不会延期转正。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第三十六条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结合你的情况,建议你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现居住地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只要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应不会延期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