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分子考察表考察次数问题
老师们好,积极分子考察表:2022年11月确立的积极分子,2023.5、2023.11考察两次,2023年4月确立为发展对象,最后一次考察到确立为发展对象隔了5个月,要不要再补一次考察呢?如果要,落款到什么时候呢?
网友的回答
据你所述,你于2022年11月确定为积极分子,今年4月就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明显不符合发展党员要求。至于考察表上的记载问题,发展党员细则上也有具体规定,要求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这不是补考察的问题,而是要按程序履行入党手续的问题,否则就是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了。你这个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不符合要求啊。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你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不符合要求,《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据你所述,你于2022年11月确定为积极分子,今年4月就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明显不符合发展党员要求。至于考察表上的记载问题,发展党员细则上也有具体规定,要求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这不是补考察的问题,更不是预测的事情,而是要按程序履行入党手续的问题,否则就是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了。
据你所述,你于2022年11月确定为积极分子,今年4月就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明显不符合发展党员要求。至于考察表上的记载问题,发展党员细则上也有具体规定,要求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这不是补考察的问题,更不是预测的事情,而是要按程序履行入党手续的问题,否则就是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