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中介绍信丢失多年怎么办理?
我们单位有一名复员军人,2003年12月复员后,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原籍县委组织部报到,但当时工作人员答复等落实单位后一并接转,后因正式工作单位一直未落实,多年来一直在各临时单位打工,但其本人均在其临时单位中有党组织的组织中以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和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后组织关系介绍信也遗失了,原部队经过多轮改革转隶,已经无法联系到原部队,其本人户籍也经过了迁移,现退役档案现在于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档案室,档案中有完整党员材料,请问能否恢复党员身份?如何办理?谢谢!
网友的回答
首先: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丢失介绍信的党员,按照规定是需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逐级补转。
① 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② 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你这个情况,建议联系县委组织部门或者退役事务局说明情况核实党员身份,具体恢复党员身份由党组织部门决定。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由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如果确系本人不慎,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丢失介绍信的党员,按照规定是需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3,党员应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对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要调查了解。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要予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单位另行逐级补转。
① 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② 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党组织。
你这个情况,建议联系县委组织部门或者退役事务局说明情况核实党员身份,具体恢复党员身份由党组织部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