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考察意见的时间如何确定?
本人2018年6月25日成为预备党员,四次考察意见时间分别落为2018年7月,2018年10月,2019年1月,2019年4月,现在因为党组织关系转接审核,告诉我不应该从7月份开始考察,应该从9月份,但是我们当时是按照每个季度考察一次,现在应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转入的党组织不需要审核预备党员的考察意见。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这里的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主要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没有要求有预备党员培养教育材料。实际工作中,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只在人事档案的散材料中,不入人事档案,与其他材料一同由原党支部存档,不必转往新的党支部。因此,转入单位党支部不必审核预备党员考察材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这里的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主要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材料,没有要求有预备党员培养教育材料。实际工作中,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只在人事档案的散材料中,不入人事档案,与其他材料一同由原党支部存档,不必转往新的党支部。因此,转入单位党支部不必审核预备党员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