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可以,一般的做法,投票以姓氏笔划顺序,自己支部也可以制定自己的规则按照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排序。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2-16 14:19
这个印象中好像没有特别说明,一般情况是按照递交入党志愿书先后顺序排列。
有毅力有才华
lv 5
发布于:2023-02-16 13:49
同期会议确定的,应当以姓氏笔画排序,不同期会议确定的,按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先来后到时间排序。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3-02-16 08:47
发展对象人选不是选举产生的,根据你所述情况,似可改用“民意测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之类的表述。至于表格上的姓名排序,并无硬性规定,建议按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排序。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2-16 07:09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相关要求,发展对象是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同意,并不是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讨论是否同意时,只要同意票数过半,均可报上级党委备案,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诗酒趁年华
lv 3
发布于:2023-02-16 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