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并明确指出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松组轩
lv 1
发布于:2022-12-26 16:08
党支部书记每年都要开展党建述职评议。
《支部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所以,每年开展述职既要向上级党组织(主要指基层党委)述职,还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述职。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述职内容包括且并不限于党建。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2-12-22 10:01
是的,从各级党委一直到支部,所有的党组织书记都要向上级述职,接受上级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