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应在什么阶段,对拟列为发展对象...

应在什么阶段,对拟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如:某同志于2023年11月15日被支委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11月4-8日进行拟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2024年11月18日被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这样的流程符合要求吗?
还是必须要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后,才能公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呢?

12371网友fq3g27

lv 1

发布时间:2024-12-04 09:10

浏览3132

分享
微信扫一扫 ×
关注关注 (1)

网友的回答

建议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后公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乐悠悠的小红衣

lv 1

发布于:2024-12-06 13:3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建议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后公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12371网友9qo6ko

lv 9

发布于:2024-12-05 15:4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我认为公示是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的一种方式和途径,因此,根据你所述情况,严格来说,公示应在2023年11月15日以后进行。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12-05 14:1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答该问题 登录 | 注册
取消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