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党代表、委员时实行差额选举;选举书记、副书记时可实行等额选举。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江苏吴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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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3-12-27 18:09
4/5一般是指到会人数;半数是指所投票数过半。选举委员时采用差额选举,选举书记、副书记时可以采用等额选举。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12-27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