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部有名发展对象在准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前进行了拟公示,大会经票决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请问,需不需要对新入党的同志再次进行公示?如果需要公示,支部决议落款时间是在公示期结束还是召开大会当天?
12371网友n7oqef
发布时间:2023-08-02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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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在接收预备党员后再公示。根据发展党员细则及流程,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办理接收入党的手续,在这三个月中,党支部要完成政审、组织发展对象参加上级集中培训以及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事宜,在实际接收入党前会进行一次公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两次公示时间间隔很短,实在没有必要如此。建议仅在接收入党前进行一次公示即可。
江南玖玖捌
发布于:2023-08-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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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吖anna
发布于:2023-08-02 13:50
江苏吴仲华
马星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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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1网友9qo6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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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71网友nzhe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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