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这样操作,《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6-19 22:59
为什么要到居住地进行发展呢?现阶段应是学校党组织进行教育培养。
马星慧
lv 9
发布于:2023-06-19 12:49
不建议,未毕业前应在校发展,转回去属于异地发展了。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6-19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