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跨省转接,接收地核验档案时以哪一方要求为准?
党员档案跨省转接,接收地对档案装填内容要求与发出地档案装填内容要求不一致,以谁的为准?或者说标准的档案包含哪些材料?
网友的回答
我们单位(湖南)对于跨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是以接收地党组织的要求为准。比如从湖南转到贵州。对于上述提出的问题,我想起了,在2021年6月处理的一个跨省转接组织关系的案例。供参考。
当时我们这边的党员档案中,主要存放以下入党材料。入党申请书,群团组织推优表(党员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表,党员发展对象资格审查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培训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其他材料(比如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后来有一名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贵州的时候,(跨省转接我们还需开介绍信),当地接收的单位(贵州)在检查党员档案之后,还要求我们(湖南)单位提供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公示(请示)和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各类会议记录复印件(需盖公章)等共计17份不同的入党资料。如果不提供这些材料或或者进行情况说明,那么该党员的组织关系将会拒收。
于是我们只能先让这名党员将党员档案退回来,等补齐之后再转回去。没有的材料就进行情况说明。后来10月份的时候才顺利转出去。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对于跨省转接的党员,我们一般会让他提前跟接收单位沟通,问清楚转接的流程和要求。特别是党员档案这一快,如果有不同的标准,那么我们就会与接收地党组织的负责人提前沟通,没有异议之后就走流程转党员组织关系。一般来讲,提前沟通之后,我们这边写情况说明盖好章放入党员档案里就行了,不需要补接收单位所要求的材料。
当时我们这边的党员档案中,主要存放以下入党材料。入党申请书,群团组织推优表(党员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自传,政审材料,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表,党员发展对象资格审查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申请书,培训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其他材料(比如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后来有一名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贵州的时候,(跨省转接我们还需开介绍信),当地接收的单位(贵州)在检查党员档案之后,还要求我们(湖南)单位提供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公示(请示)和上级党组织的批复,各类会议记录复印件(需盖公章)等共计17份不同的入党资料。如果不提供这些材料或或者进行情况说明,那么该党员的组织关系将会拒收。
于是我们只能先让这名党员将党员档案退回来,等补齐之后再转回去。没有的材料就进行情况说明。后来10月份的时候才顺利转出去。
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对于跨省转接的党员,我们一般会让他提前跟接收单位沟通,问清楚转接的流程和要求。特别是党员档案这一快,如果有不同的标准,那么我们就会与接收地党组织的负责人提前沟通,没有异议之后就走流程转党员组织关系。一般来讲,提前沟通之后,我们这边写情况说明盖好章放入党员档案里就行了,不需要补接收单位所要求的材料。